提问1: 对弦赋义,弦对应能量;弦论中,弦是能量的统一形式;这里弧论中的弦能否和弦论中弦 相对应?
绝对弧的弦不是能量,是表述能自在自我统一性的形式符。
弦论中的弦可以对应类弧结构中光弧和磁弧交互形成的虚拟圆——电子平面——的“直径”。弦论的错误在于采取直线模式描述能量存在的曲线模式。举个例子:对于一个三维曲线上任意一点的描述,都需要引入至少三个三维直线坐标系(X、Y、Z),如果描述该曲线的双矢向连续性,则需要假如时间参量。如此,最简化条件下也是11维。目前最看好的众多弦论分支中的超膜理论就采取了11维模式。
多说几句,弦论的出路不是在计算上,应该在方法上。事实上,参照类弧模型,9个坐标弦可以依据时间矢向简并为3个,时间的双矢向简并成一个。从而可以回归到寻常物质的时空体系来表述体现在电弧旋上的间接性能量性状。如此的话,整个弦论就又绕了回来,还是停留在物质层面,改进的只是方法本身而已。 提问2: 在“答有曰”中,“统一”一词的用法类似哲学用法或习惯用法,即由 一般到抽象。
“统一”用于绝对弧,是描述其自对称性、自完整性的概念化描述。与传统哲学或习惯上的“统一”在描述对象上完全不同,不可混淆。前者描述能自在的孤立性弧形式性状。后者描述的是离散性存在的事物间同质化性状。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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