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谈“1”和“0”的问题
“1”和“0”所表征的意义不是人文意义,而是自然意义。
简单地从传统观念上看,万物皆能。万物宇宙都来自于能或能量。简明逻辑表述则是:无能(量)则无物(宇宙)。能或能量的存在与否是物质存在的先决条件。能量表征了能的变化状态,或说物质的存在或运动状态。
再进一步看,如果能是表征自然本在的绝对全同性的话,那么能量就可以理解为是表征自然本在性的相对差异性。能量是能自身的相对“限定性”性状,两者本质相同,区别在于能的“自相对”状态。从自然世界的绝对全同条件下对待其自相对状态,称之为”能“,从其相对差异条件下对待自相对状态,则称之为“能量”。换言之,能量是能的局域化非同性性状,或说能量是能的非守恒态。
在定义宇宙万物的零维度不是欧氏几何“点”而是弧的条件下:
则:
“0”的形式定义为: 表征了能量相对的隐性特征。能量可以完全地“化解”归零。是“波动”态的,函数性质的。
“1”的形式定义为: 表征了能量相对的显性特征。能量不可以完全地“化解”归零,总是有“一点点”残留。这个“一点点”即传统物理学中的“质量”。因此是“直动”的,粒子性质的。
将两者加以“叠合”,则为旋动。旋转波动条件下的”粒子“,则必定呈现出波动条件下“粒子”的可有可无,即位置的不确定性;直动条件下“粒子”的可大可小,即质量(动量)的不确定性。
现实自然中,具备这种旋转波动的二重性的天然粒子即电态,其轨迹线即类弧结构中的(电)弧旋线。换言之,“天然电”的形式定义必定是既非“波”也非“点”。根本原因出自对物质底层的统一性基础的错误定义。人类理性在传统型“格式化”起步阶段,就已经把能量层面上完全不同的“两”个东西(“1”和“0”)人文的揉成了做为其数学大厦根基的那至今仍旧被称之为“1”的“东西”了。
此乃“数”的原罪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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