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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最重要的道德哲学家——德里克·帕菲特小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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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8 02: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当代最重要的道德哲学家——德里克·帕菲特小传(上)

2017-04-11
译者:王培
哲思学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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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里克·帕菲特,当代最重要的道德哲学家,于2017年1月1日辞世。凭借着两本厚实的伦理学著作,他把道德哲学研究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2011年9月15日,《纽约客》曾刊发过介绍帕菲特的专稿。当时,帕菲特的第二本巨著刚出版,《纽约客》的长文也算是对新书的一种宣传和介绍。今天,当我回过头来再读这篇文章,更能理解为什么帕菲特非常看重它,把它当成是对自己生平和思想最好的诠释。我得承认,帕菲特对待道德的态度和建立论证的方式深深影响了我的道德观和哲学观。特翻译此篇长文,既作私人之纪念,也作众人之分享:一个卓越的哲学家如何度过此生?有着怎样的所思所想、所感所惑、所乐所痛、所长所短……毕竟,哲学的大部分主题都绕不开苏格拉底的那个天问:“人应该如何过好这一生?”



原文标题:How to be good

作者:拉丽萨·麦克法奎尔(Larissa MacFarquhar)

译者:王培

(本文不用于商业目的,仅供学习交流)



(上篇)

在我一生中,是什么使得“我”成为同一个“我”,成为一个不同于你的人?这些问题为什么很重要?

我认为,关于我们的天性、我们在时间中的身份(或者个人同一性)变化,大多数人的观念都是错误的。我还认为,一旦我们发现了新的真理,我们就应该改变我们之前的观念,而这些观念曾经是我们的行为之所以正当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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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遭遇了一场严重的车祸,身体已经死去。你还有两个兄弟,他们的大脑在车祸中也受了重伤,但人没死。你的大脑被分成两个部分,分别移植到每个兄弟的身上。移植手术很成功。手术之后,你的朋友相信,你的每个兄弟都是你本人,因为每个兄弟都能记得你曾经的生活经历,而且身上还具有你的性格特征。(这种情况并非不可能出现:已有成功的手术案例,将活着的大脑分为两半,形成两种独立的意识流。)发生了什么?你不是已经死了吗?还是说,你又活过来了?如果你活过来了,你又是谁?两个兄弟中的哪一个才是你?两个都是,还是,两个都不是?要是其中一个移植手术失败了,只有一个兄弟让你的半个大脑活着,又会发生什么?这些假想的情况各不相同,但一个人的死亡几乎不可能对另一个人的身份造成影响。

哲学家德里克·帕菲特认为,没有哪个兄弟是你。然而,这并不重要,因为你的死亡跟一般的死亡不一样:在你的大脑移植给两个兄弟之后,你还保有日常生存状态下最重要的事物——持续的记忆和性情,尽管它们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衰减和变化。大多数人都很关心自己的未来,因为那是属于自己的未来——但在帕菲特看来,这一基本的人类直觉建立在错误的认识基础之上。个人同一性其实并不那么重要。

帕菲特被很多哲学圈内人士誉为英语世界中最具原创性的当代道德哲学家。他写过两本大部头,每一本都被视作是自1874年以来最重要的伦理学著作。西季威克在1874年出版了他的《伦理学方法》,该书被誉为古典功利主义的扛鼎之作。帕菲特的第一本书——《理与人》——于1984年出版,当时他只有41岁,该书在圈内引起了轰动。《理与人》中充满了科幻般的思想实验,所有这些思想实验都希望把人类生活看成是客观的、非肉体的、不自私的。

想象一下,有一个科学家正在替换你的细胞,用葛丽泰·嘉宝(美国著名女演员)30岁时的细胞一个一个地替换你的细胞。刚开始,新细胞的接受人显然就是你。到了最后,很显然,身体已经变成嘉宝的样子了。然而,在替换进行到中间的时候,身体又属于谁呢?你不可能在两者之间划出一条清晰的界线来——也即是说,有某个细胞把你和“非你”区分了出来。至于替换完成之后,那个人还是不是你,我们无法给出明确的回答。但是,整个过程并没有任何神秘之处——我们知道发生了什么。看起来,自我并不是一个“全有”或“全无”的概念,而是一个程度上的概念。在受精卵自我复制的过程中,人是从什么时候才成其为人的?或者,如果一个人变成了植物人或长期处于昏迷状态,他还算是活着的人吗?这些问题没有一个简单的答案——只是在程度上有差别。

从某种程度上讲,帕菲特的自我观与佛教的自我观很相似。多年前,一个研究东方宗教的教授就对帕菲特表达过这样的看法。对此,帕菲特感到很高兴。他一直从事于思索普遍真理的事业,因此,当他知道自己独立思索得出的结论与处于不同时空、类似佛陀这样的大人物得出的结论相同时,他对自己的结论就更有信心了(后来,他还得知,西藏寺院里的初级佛僧要伴随着佛经背诵和吟唱《理与人》中的内容)。对一般人而言,很难相信自我既非全有,也非全无——你之所以是你,是由众多细微的心理事实构成的,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更深入的事实”决定了谁是你。帕菲特发现,他的自我观是不稳定的——他需要重新确认对自己的看法。佛陀也认为,实现稳定的自我观是很难的,但通过大量的冥想是有可能实现的。假设我们的确相信自我是由心理事实构成的,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个观点?

这种观点会令人感到沮丧吗?有些人可能会这么认为。但我认为,这个观点能够让人获得自由和安慰。

(帕菲特的语言,无论在书中、电子邮件中还是演讲中,都有一种类似的风格——辨识度不高。总体而言,他的语言风格压抑着内心强烈的情感,但读者和听众却能感受得到这种情感。)

当我相信我的存在由进一步的事实构成时,我就会觉得自己被束缚住了。我的生活似乎就像是一个玻璃隧道,我在其中移动的速度每年都在加快,直到黑暗的尽头。当我改变了我的观念,我的玻璃隧道之墙就消失了。现在,我生活在开放的空间中。我的生命与他人的生命仍存在着一些区别,但这种区别更小了。他人与我之间的关系更紧密了。我更少关心我自己的生活,而更多地关心起他人的生活来。


帕菲特的一个朋友似乎认为,他的个人同一性理论来源于他对死亡的极端恐惧。但帕菲特并不觉得他对死亡的恐惧胜过常人。现在,他认为,他对死亡的恐惧进一步减少了。

我的死亡,会打破我当前的体验与未来的体验之间更直接的联系,但它不会打破各种其他联系。

有些人会记得他;有些人可能会受到他的作品的影响;或者,会按照他的建议去做。人们的记忆会连着他的记忆,思想会连着他的思想,行为会与他的建议有关,所有这些都会在他死后存在,只不过存在于不同的人身上而已。

正是因为这些事实,在我死后,不可能有一个我存在于这个世界。既然我已经明白了这一点,我的死亡就不会让我感到更糟。

在写完《理与人》之后,帕菲特开始被这样一个问题所困扰:很多人相信,世上不存在客观的道德真理。这让他开始写第二本书:《论重要的事》(On What Matters)。该书于今年夏天(2011年)出版,而哲学家们对该书已期待多年(在该书正式出版之前,基于流传出来的手稿,圈内已经开了研讨会,写了不少批判性的文章,展开了无数次讨论)。帕菲特认为,对于道德问题,存在着真值,就像数学问题有正确的答案一样。通过直觉和批判性推理,人类能够认识这些道德真理。无论人们是否认识它们,它们都存在着。他认为,在他短暂的一生中,没有什么事情比揭示道德真理以及说服他人相信道德真理的实在性更紧迫,更值得他去做的了。他相信,没有道德真理,世界就会沦为荒芜之地,万事万物都毫无意义。这一想法让他不寒而栗。

在决定我们该如何生活这一问题上,如果我们拿不出令人信服的理由,这样的决定就是随意的……我们就只会基于直觉和欲望来行动,活得跟其他动物一样。

他觉得他的周围充满了危险的怀疑论。他的很多同事不仅不相信道德真理的客观性——他们毫不为道德真理的阙如而感到焦虑。他们是一群实用主义者,认为道德真理的概念没有必要存在,是多余的:有没有道德真理的概念,人们都能一如既往地生活,能够强烈地意识到,有些行为是错的,有些是对的,并不会酿成大祸。但对帕菲特来说,这是令人可怕的虚无主义。

主观主义者有时会说,即便从客观的角度来讲万事万物毫不重要,但还是有很多事物对人们而言十分重要,这就足够了。但这种观点与客观主义的差异非常之大。主观主义者仿佛是在说:“在你看来,上帝并不存在。但上帝就是爱,有些人彼此相爱,所以,在我看来,上帝就是真实存在的。”

帕菲特是一个无神论者,然而,一旦论及道德真理,他相信伊万·卡拉马佐夫(译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著名小说《卡拉马佐夫兄弟》中的主人公之一)在谈到上帝时所说的话:如果上帝不存在,凡事都可以做!

在探索道德真理的过程中,帕菲特给人留下的印象是,他毫不在意自己的外在形象,这也许是因为他多半时间都是独自一人在工作。他手里提着自己的电脑包,神情焦虑。他的头发花白而蓬松,卷曲的形状与十五世纪流行的男士时尚样式相仿。他每天都穿同样的衣服:白体恤,黑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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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间还有一些莫须有的传闻,说他是双性人,不食人间烟火。帕菲特缺乏常人具有的反社会情绪——嫉妒、恶毒、控制欲、报复欲。他不认为是他的意识写就了他的重要著作。他把思考中的自己描绘成是一个公务员,坐在一张大桌子后面,在一张纸上写下一个问题,然后把它放进处理完毕的公文筐(out-tray)。然后,这个公务员呆呆地坐在桌前,捻动自己的手指,激起的声响惹得其他公务员颇感烦躁。在想出答案之后,他把它写到纸上,然后送进尚待处理的公文筐(in-tray)(译注:作者在这里想表达的是,帕菲特的行为方式是典型的那种不按常理出牌的怪人怪癖)。帕菲特很少意识到自我的边界所在——既很少意识到它们,也很少保护它们。他的移情之心有时是在无意中形成的,令人感到无可救药:他发现自己常常会被跟他在一起的人的情绪所感染,尤其是当那个人不高兴的时候。

他很少记得过去的事情,并且,他也几乎从来不回想过去,尽管他对其他事情的记忆力非常之好。他把这一原因归咎于他缺乏形成意象的能力。尽管当他看到熟悉的事物时,仍会辨认出它们,但除此之外,他无法在脑海中回想起关于它们的图像:他甚至不能形成像“旗帜”这类简单事物的视觉形象;当他离开夫人时,他也不能回想起夫人的样子(这种现象很少见,但并非奇闻;据说,在抽象思维能力发达的人身上,这种情况很常见)。他始终相信,这就是他从来想不起自己童年情景的原因。在安静的时候,他也能想象其他人像在看一部精彩的电影一样,在各自的脑海中唤起回忆,然而,他仅有的对过去的记忆都以命题或语句的方式存在,缺乏栩栩如生的画面。不过,如果有人对他说,画面的缺失并不意味着他与过去的情感联系的缺失,他会同意这种说法。

帕菲特的母亲,杰西,出生于印度,她的父母都是医学传教士。她从小就开始学习医学——她是一个智商很高的学生,获得过很多奖项。她曾经参加过“牛津小组”,一项基督徒运动,发起于十九世纪,它的成员发誓要遵守“四个绝对”:绝对诚实,绝对纯洁,绝对利他,绝对关爱。在“牛津小组”,她遇到了诺曼·帕菲特,一个英国国教牧师的儿子,那时他也在学习医学。诺曼的学习成绩不好,但他很风趣,喜欢交朋友,做人也很有原则——他是一个和平主义者和一个滴酒不沾的人。在“牛津小组”批准了他对杰西的求婚之后,他俩正式结为了夫妻。

1935年,在他们成为医生后不久,诺曼和杰西来到了中国的西部(译注:准确的说,是在成都),在一家教会医院讲授预防医学。在开始正式工作之前,他们被要求花两年时间在西部的大山中学习中文。杰西学得很轻松,但诺曼无论多么努力,还是学不会中文,他对语言学习的失败感到绝望。他们的第一个孩子,西奥多拉,生于1939年;第二个孩子,德里克,生于1942年。诺曼被毛泽东的理想主义气质所吸引,不过,他没有成为一个共产主义者,而是放弃了从小形成的保守主义政治观。更为重要的是,诺曼和杰西都失去了宗教信仰。他们不喜欢某些一起共事的传教士,这些人是极端的种族主义者。他们还被中国文化这样一种与基督教文化完全无关的成熟文化所震惊。杰西很快就走出了信仰的阴影——她把童年的压抑归咎于基督教的清规戒律,她在公共医疗服务中找到了人生的天命。但诺曼失去信仰则成为了一个灾难。没有了上帝,他的生活失去了意义。直到去世时,他一直长期处于抑郁状态。

大约在德里克出生之后一年,他的整个家庭就离开了中国。他们在牛津定居下来,诺曼夫妇有了第三个孩子,乔安娜。当德里克7岁时,他有了宗教信仰,决心要成为一个修士。他随时都在做祷告,徒劳地试图说服父母去教堂。但在8岁时,他失去了信仰:他认为,一个良善的上帝不会把人们送进地狱,如果他的想法是对的,那么,他的老师所教导的上帝是良善的观念就一定是错的,而且上帝存在的观念也一定是错的。他的论证明显很稚嫩,但却说服了自己——从此以后,他再也不信仰上帝。

杰西和诺曼是完全不同的人,他们的婚姻生活很不幸福,但始终没有离婚。杰西拿了第二个学位,成为一个精神病医生,最终经营起了伦敦的一家服务机构,该机构专门医治孩子的精神疾病。诺曼在牛津附近的一家低级公共服务机构工作,他非常关注癌症和氟化作用,但他能力有限,没有在这两个领域中的任何一个作出多大贡献。

我的父亲是一个完美主义者,但成就寥寥。他每年要努力琢磨好几周才能写出一篇年度总结,而且还要不断修改。而如果让我的母亲写这类文章,只需要一两个小时就写好了。尽管在某种程度上父亲是一个学者,因为对他而言,道德和宗教信念无比重要,但我相信,在他成年之后,他只读过两本书:萨克雷的《亨利·埃斯蒙德》,这本书还是别人送给他的。另外一本是《除尽害虫》,讲述中国成功消灭病毒苍蝇的故事。

三个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被送到寄宿学校,因此,他们对彼此的了解并不太多。

我记得,我开始意识到,对大多数孩子来说,家是他们居住的地方,而不仅仅是短暂访问的地方,而我自己的情况正好是后者,我大多数的生活都发生在学校。

西奥多拉和德里克学习成绩很好,就像他们的母亲一样。德里克被送到伊顿公学就读,除了数学,其他每门功课都是第一名。乔安娜,就像她的父亲,一无是处。她的牙齿暴突,身材太高——11岁就有六英尺(1米83)高了。每当家庭团聚在一起时,那简直就是一场噩梦——诺曼总是怒气不断。他常常听不懂妻子与两个年龄较大的孩子之间谈论的内容,这让他的内心充满了怨恨。他的生活圈子非常狭小,只有两个爱好聊以自慰——一个是网球,但打得并不好;还有一个是集邮,他每晚要在这件事上耗费几个小时。帕菲特很小就意识到,他和他的母亲以及姐姐西奥多拉是很幸运的,能够过上幸福的生活,而父亲诺曼和妹妹乔安娜则没那么走运,不会过上幸福的生活。对德里克来说,父亲和妹妹所经历的痛苦和命运的不公是他余生最害怕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

我认为,我没有受到父亲抑郁症的负面影响,因为我从来没有与他亲近过,我只是很为他感到难过。他不擅长与孩子相处。我获得了“Harkness Fellow”奖学金(译注:分量与美国罗德奖学金相当),要离家前往美国读书,临走前,他为我送别,我看到了他眼中的泪花。那时,我被深深地感动了。当我写下这些文字时,我发现自己眼中满含热泪。只有在那个时候,我才感受到父亲对我的爱,而他一直都是一个郁郁寡欢和不善于表达的人。

1961年初夏,16岁的帕菲特来到纽约。他差点因为签证问题被美国拒之门外——移民局官员说,他出生于中国,而中国的移民配额已经满了。他抗议说,他是英国人。该官员咨询了另一个同事,然后告知帕菲特,他可以得到入境签证,因为他是他们喜欢的那类中国人。帕菲特在《纽约客》工作,成了《The Talk of the Town》栏目的研究员。他与姐姐西奥和姐姐的几个来自牛津的朋友居住在曼哈顿上西城的高级公寓中。这些朋友大多数是罗德奖学金得主。帕菲特对工作充满了激情和自信,发表了各种主题的文章,在这些文章中,他还讽刺了某些罗德奖学金得主,并激怒了其中一些人。

他喜欢爵士乐,经常去听迈尔斯·达维斯(Miles Davis)和西罗尼欧斯·芒克(Thelonious Monk)的演唱会。他一直很热爱音乐,但不会玩乐器,因为他不识乐谱——他可以慢慢地把乐谱搞懂,但不能流畅地演奏乐谱。他猜想,他不会识谱与他的数学成绩不好有关:他不擅长于处理符号。

大约是在9岁或10岁左右,他想成为一名诗人。在加入《纽约客》之后一年,他发表了一篇诗作,名叫《伯爵夫人的照片》(Photogragh of a Comtesse)。他还在伊顿公学的《编年史》(Chronicle)中发表了几首诗作:

……你猛拉着鱼线
沉重的鱼线拉伤了你的背部。你在拉拽的过程中——
既感到惊喜,又感到恐惧,因为把你肌肉拉伤的鱼线
通过鱼钩割破了鱼的肉身……
你钓起了大鱼,
然后粗鲁地把它扔到甲板上,
你把大鱼的五脏六肺挖出来,扔进了海里……
为此,你喉咙里感到一阵恶心,
你走下甲板,像大病一场,
躺在房间,直到船舶靠上岸边。

他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来写诗,但他开始痴迷于这样一种想法:不仅每一行诗应该押韵,而且每行诗的词语之间也应该在内部押韵,使用重复的辅音或元音模式,就像在某些盎格鲁-撒克逊和德国诗歌中所出现的那样。然而,他发现,既要让词语押韵,又要让词语清晰地表达正确的含义,这种诗写起来太难了。他越来越认同这种诗歌理念,而这一理念反过来束缚了他创作的灵感。现在,当他阅读他喜欢的诗人——莎士比亚、济慈、丁尼生——的诗歌时,他发现,他们的诗歌都有很大的瑕疵,因为它们几乎没有内部押韵。他明白,他的这种想法是很疯狂的,但他抑制不了这种想法。最终,他意识到,他无法成为一个优秀的诗人,放弃了诗歌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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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秋天,他前往牛津大学学习历史(他在伊顿公学时研究过现代史,这段历史始于罗马衰落直到大英帝国兴起)。他觉得历史这门学科有点乏味,于是,开始考虑转向P.P.E——哲学、政治学和经济学。他对数学感到恐惧,而经济学又涉及数学。他曾经看过经济学教材的一些内容,他搞不懂其中的一些数学符号——有些符号在上面,有些符号在下面。他向其他人求教,这些公式是什么意思,人家回答他说,这只是一个除法公式。他觉得甚是尴尬和害羞。于是,决定继续学习历史。牛津大学毕业后,他因为获得“Harkness Fellowship”奖学金,再度前往美国,学习两年。

他决定研究哲学。他参加了一个大陆哲学家的讲座,内容是关于自杀或生活的意义等重大问题,但他无法理解这些内容。接着,他又去听了一个分析哲学家的课,讲的内容是一个很细分的主题,但却讲得非常清晰透彻。他很想知道,大陆哲学家的哲学是否可以变得更加清晰明了,而分析哲学家的哲学是否可以不那么琐碎。他认为,第二种情况是有可能实现的。于是,他返回了牛津大学。从那时起,他开始实现惊人的成就:他参加了一个考试,赢得了牛津大学众灵学院(All Souls)的奖学金,这让他有资格进入该学院,专职从事学术研究7年,并且还没有任何教学任务。他研究的哲学家包括A.J.艾耶尔、彼得·斯特劳森和大卫·皮尔斯。他深深地被这些哲学家的争辩精神所吸引——历史学家太温和了——尽管他意识到,他对争辩精神的认同与他对其他对抗性运动的厌恶并不一致,比如,拳击。

他搬进了众灵学院,过上了僧侣般的生活。他在生活中遇到过各种女人,但几乎没有把时间花在她们身上。只要不是在睡觉,他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耗费在书桌上。众灵学院很像是一个修道院。十五世纪的石柱拱廊环绕着一片绿意盎然的草坪,青翠无暇,因为很少有人使用这个草坪。众灵学院没有本科生,也不经常对公众开放——大门常常紧闭。帕菲特的日常生活全由学院照料:提供住宿、饮食和薪水,完全不打扰他的工作。自从他10岁开始就读寄宿学校,他的生活就一直如此。对此,他已经非常适应。他意识到,他开始成为精神病医生所谓的“机构人”——更适应在机构中生活,而不是在家庭中生活。唯一让他感到困扰的事情是睡眠不足。他患有严重的失眠症——每当上床睡觉时,他的大脑总是处于活跃状态,这让他精疲力尽,以致于很多时候无法正常工作。然而,在他35岁左右时,他的医生给他开了一剂三环抗抑郁药——阿米替林,同时,睡前再喝下不少伏特加,他终于能进入梦乡了。

在放弃当诗人之后,帕菲特开始沉迷于摄影。他几乎身不由己地爱上了它——一个富有的叔叔送给他一部昂贵的相机——他后来意识到,正是因为自己无法在大脑中保留图像,才让他对纸质的图像颇感兴趣。他还相信,被拍摄出来的世间万物要比它们本身的样貌更漂亮。然而,世上只有十件事物让他有拍摄的兴趣,它们全是建筑物:威尼斯最棒的建筑——帕拉迪奥的两座教堂、道奇宫殿、大运河沿线的建筑——以及圣彼得堡最优秀的建筑:冬宫和总参谋部大楼。

我自己,还有其他一些人特别喜欢建筑,我觉得这种爱好很怪异。大多数我喜欢的建筑都有柱子,要么是古典式石柱,要么是哥特式石柱。有一个很棒的词可以用来轻蔑地称呼其他类型的建筑:“无柱式”建筑。我喜欢法国乡村的街道,也许是因为街边的树木就像一排排柱子(1900年,法国街边有800万颗树木,现在仅有30万颗)。也有我喜欢的无柱式建筑,比如,摩天大楼。威尼斯和圣彼得堡有最好的建筑,尽管它们非常漂亮,但并非是最宏伟的。我记得,肯尼斯·克拉克曾说过,只有一些后期的哥特式教堂和一些美国摩天大楼才能称得上宏伟。

尽管他喜欢某些摩天大楼,但他认为,建筑的品格从1840年开始就逐渐衰落了,世界正变得越来越丑陋。另一方面,大约是在那个时候,麻醉药发明了,人们遭受的肉体痛苦大大减轻。两者是否可以抵销?他不能确定。

他相信,他几乎没有摄影天赋,但又相信,通过努力提高拍摄技术,他的一生能够拍出几张好作品。在1975年和1998年之间,他每年要花五周时间在威尼斯和圣彼得堡。

我跟常人也许有些不一样,我从不会对自己最喜欢做的事情感到厌倦或满足,因此,我不需要尝试做其他事情。

他不喜欢头顶光,也就是说不喜欢中午的太阳,他喜欢日出和日落的光线。他可以为最佳的光线和天气等待好几个小时,期间,以读书来消磨时间。

当他回家之后,他把照片洗出来,然后分门别类。在数千张照片中,他可能会选择保留三张。当他决定某张照片值得收藏,他就会把它带到伦敦的专业处理人员那里,手工去除他所认为的照片中的缺陷,包括所有表露出二十世纪特征的事物——汽车、电话线、指示牌——通常还包括所有的人。然后,尽管花费不菲,他还会反复调整色调,直到他满意为止——该照片已经不再真实反映原状,而是反映了他大脑中的思想。

除了威尼斯和圣彼得堡,他长时间离开众灵学院的唯一原因就是去美国旅行和教书。他是哈佛大学、罗格斯大学和纽约大学的客座教授:他喜欢教学生,因为他沮丧地发现,他很难说服老一辈哲学家改变观念,还因为只有学生才会跟他不间断地讨论哲学问题长达12个小时,并且第二天睡醒后继续讨论。老一辈哲学家(他曾经的学生如今也成了这类人)已经有了孩子和配偶,坐享学术声誉,在自己的后花园尽享天伦之乐。唯有他始终不变——还是像老一辈哲学家年轻时那样,一根筋地对哲学保持狂热的激情。当他发现一个聪明的学生,他会投入很多时间去阅读他的论文,并为他写评语(他也为很多同事写评语:他的阅读速度惊人,经常是回复的篇幅比原稿的篇幅更长,论证更严谨,哪怕原稿是一本书,而不是一篇论文)。

在美国的时候,他不得不自己做饭。由于不想在做饭上浪费时间,他制定了饮食惯例,并严格执行。据他的同事说,多年来,他每天早上的早餐都是同样的食物,他认为这些食物足够让他最大程度地保持健康:把香肠、青椒、酸奶和香蕉搅合在一个碗里。一个同事的妻子是营养学家,有一天,她告诉他,这种吃法不健康,建议他换种吃法。第二天,他就换了新的食物搭配,并再也没有改变过。

他总是意识到他的时间很宝贵。在美国校园,当他要从一个建筑去往另一个建筑,他总是跑步前进。然而,他的这些日常生活习惯并不仅仅是为了节约时间:他发现在执行习惯的过程中,他总是在思考哲学问题和其他问题——这就是他的大脑的运作方式。“我曾经在哈佛大学呆过一年,那时,他也正在哈佛大学教书,我们经常一起吃晚饭”,帕菲特曾经的学生、哲学家拉里·特姆金(Larry Temkin)说:“我们每次都去同一个餐馆,一家泰国餐厅。每次他都会要一些咖喱,而我会要一些菠萝、米饭和腰果。每次他都会说,‘拉里,你每次都点一样的东西,会不会太无趣了,要不你试试我的咖喱?’我说,‘不,德里克,我不喜欢吃咖喱,对我来说,它太辣了’然后,下一周我们又去了同一家餐馆,他点了同样的东西,我也点了同样的东西。他说,‘拉里,你每次都点一样的东西,会不会太无趣了?你想吃点我这个吗?’我说,‘不,德里克,我真的不喜欢吃咖喱,你喜欢吃,但我觉得它太辣了。’再下一周,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这就像是在过‘土拨鼠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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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奥·帕菲特嫁给了一个美国人,定居在华盛顿特区的郊外,生育了三个孩子。她研究社会工作,并成了家庭问题专家。她写作的领域涉及如何处理家庭危机、父母如何教育子女等。尽管住得很远,但她仍与父母、兄弟姊妹及侄儿女们保持着联系。当帕菲特时常来东海岸教书时,她会主动约他见面,但他却很少应允。他不是想要回避姐姐——这种行为不是他能做得出来的,只是因为他忙着思考哲学问题。她理解他,也并不为此感到伤心。当姐弟俩真的碰面时,他对姐姐非常友善。

帕菲特住在牛津,离父母的住处不远,他一个星期去看望一次父母,与父母共进周日的午餐。他的母亲会看一些哲学书,并试图理解他的工作,但因为帕菲特见到母亲的时候,通常父亲也在一旁,因此,他和母亲很少谈论哲学。他的父亲完全不理解儿子的工作,不明白为什么他要成为一个哲学家——他希望他成为一个科学家。父亲还努力想让儿子对网球产生兴趣,但收效甚微。

乔安娜正在努力找工作。最终,她成为了一个保姆。她怀了孕,生了一个儿子,名叫汤姆,独自一人把他带大。若干年后,她领养了一个女儿。她爱孩子们,但孩子们却并不让她省心。每隔几个月,她会给帕菲特打电话,告诉他自己有多郁闷,生活有多糟糕。他很害怕乔安娜给他打电话这件事。在乔安娜30岁那一年,她因为车祸不幸身亡。

她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在她死后,围绕着她的儿子展开了一场争夺大战。她的女儿很快被其他人重新领养,而杰西决定汤姆必须被她所熟识的家庭领养。麻烦在于,他的抚养权在地方委员会手上。杰西用她那毫不妥协的意志和她那中上阶层的口音与地方委员会抗争,这反过来让地方委员会故意处处刁难杰西。杰西极为苦恼,帕菲特的情绪也卷入了进来。这个案子最终需要通过法庭来解决,帕菲特写了一封又长又富有同情心的信支持母亲。结果,母亲胜诉。此事完结不久,杰西就去世了,尽管她并没有生重病,年龄也并不算大。自从汤姆被新的家庭领养,帕菲特就再也没有见过他,尽管他就住在汤姆新家的附近。

时光飞逝,西奥接受了这样一个事实:尽管她的弟弟很爱她,但他不并认为花更多时间与家人在一起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帕菲特是一个心肠相当好的人,她知道,一旦她有了危难,他一定会帮助她。但是,不要指望他会因为他们过往共同的生活记忆,或者,他们的血缘纽带,而将他们之间的关系看得更加重要,帕菲特不是这样的人。几年后,帕菲特写了一封信给姐姐,在信中,他用一种不同的方式重新看待他们不幸的家庭。家庭成员就像莱茵河和多瑙河:它们有同一个源头,但却逐渐分叉——一个流向了大西洋,另一个流向了黑海。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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